中国科学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9-09-03

  各申请人: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0年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办法

  采取各培养单位(研究所、学院,以下简称“各单位)申报项目,由留学基金委审核、组织答辩,并评定立项的办法;相关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即人员依托项目派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认真阅读《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申报。

  (二)创新项目下设3个专项,具体如下:

  1.“双一流”建设高校专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可申报项目2项;

  2.特色学科高校专项:面向科研机构实施,各单位可申报项目1项;

  3.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可通过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申报1项(如设有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此专项请择优申报)。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对培养方式、培养目标、或学科专业相近的多个国际合作项目,可单位内部或跨单位整合申报。

  (三)国外合作单位应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的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强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专业)应考虑关联性。

  申报项目应反映本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

  (四)依托项目可选派的人员类别主要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特别领域的项目可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视情况选派少量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资助内容等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实施办法。

  获批项目的执行期暂定三年,一般每年分两批次依托项目进行人员选派。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单位领导推荐意见(附件2)。请尽可能详细地陈述推荐理由并由单位领导签字,反映新思路、体现学科优势,代表单位国际化实力和水平,请在“推荐人签字”栏加盖单位公章。此项材料仅提交纸质版。

  2.《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首页的“专项类别”栏请注明申报专项类别:“‘双一流’建设高校专项”、“特色学科高校专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此项材料请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WORD)。申请书可附相关附件。

  3.《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4)。请严格按照表中的填写说明完成相应内容。此项材料仅提交电子版(EXCEL)。

  4.与外方单位的合作协议,要求中、外文双文本扫描件。此项材料仅提交电子版(PDF)。

  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

  (二)提交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20日前寄送上述纸质版材料至人事教育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yangyingrun@xtbg.ac.cn,以我处收到的日期为准。

  留学基金委将于10月起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12月公布获批项目。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实施办法。

  五、联系信息

  单位联系人:杨迎润

  联系电话:0691-8713001

  电子邮箱:yangyingrun@xtbg.ac.cn 

  联 系 人:田严琼

  联系电话:010-88256206

  电子邮件:gjgp@ucas.ac.cn 

  附件1.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单位领导推荐意见

      3.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4.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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